刷题刷出新高度,偷偷领先!偷偷领先!偷偷领先! 关注我们,悄悄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单选题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 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

A

董事人数减至5人

B

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

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使用微信搜索喵呜刷题,轻松应对考试!

答案:

C

解析:

【喵呜刷题小喵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包括:1.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但题目中董事会有7名成员,所以这一条件不满足。2.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题目中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由于题目中并未提供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所以我们无法确定这个条件是否满足。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题目中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超过了10%,所以这一条件满足。4.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题目中并未提到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的情况,所以这一条件不满足。5.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题目中并未提到监事会提议召开的情况,所以这一条件不满足。综上所述,只有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超过了10%,符合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
创作类型:
原创

本文链接: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 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

版权声明:本站点所有文章除特别声明外,均采用 CC BY-NC-SA 4.0 许可协议。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让学习像火箭一样快速,微信扫码,获取考试解析、体验刷题服务,开启你的学习加速器!

分享考题
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