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刘某投资兴办了甲、乙个人独资企业,甲企业主营餐饮业,乙企业主营建筑业。2021年相关涉税事项如下:
(1)甲企业不含税营业收入15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总额26万元(其中含刘某工资8万元)。由于菜品采购渠道复杂,所以相关成本费用无法准确核算,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的应税所得率为20%。
(2)乙企业不含税营业收入1000万元,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合计636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80万元,实发工资总额100万元(含刘某工资12万元),刘某选择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在乙企业扣除。
(3)乙企业对外投资取得股息所得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