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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某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公开发行证券法律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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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从事公开发行证券法律业务的相关规定。
A项错误,《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第4条规定,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应对本规则规定的事项明确发表结论性意见,第5条规定应详尽、完整地阐述尽职调查的情况和核查验证的过程,但并没有要求“完整描述过程”。
B项正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证监发〔2001〕37号)第26条规定了律师已勤勉尽责仍不能发表肯定性意见的处理方式。
C项错误,《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应当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而并非对所有事项均要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D项错误,《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律师担任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不得接受所任职公司的委托,为该公司提供证券法律服务。因此,甲律师担任某公司的监事的情况下,该律师事务所不能为其提供证券法律服务。
创作类型: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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